原標題:長短視頻版權訴訟判賠金額差距引爭議 建立視頻著作權授權機制 促進版權經濟良性發(fā)展
近兩年,長短視頻平臺之間版權糾紛成為視頻行業(yè)發(fā)展最熱話題之一,在我國大力發(fā)展數字經濟的背景下,未來視頻行業(yè)版權經濟究竟如何操作才能長遠發(fā)展,令人深思。
近期,長短視頻平臺因影視版權問題再引關注。先是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就網劇《云南蟲谷》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抖音需因平臺上用戶自行剪輯上傳《云南蟲谷》短視頻的侵權行為賠償騰訊經濟損失3240余萬元。隨后,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兩起公開判決顯示,快手因侵權播放《瑯琊榜》《老九門》,被判賠償愛奇藝合計218萬余元。
因訴訟賠償金額上的顯著差異,長短視頻之爭再次引發(fā)行業(yè)內外廣泛關注。近兩年,長短視頻平臺之間版權糾紛成為視頻行業(yè)發(fā)展最熱話題之一,“影視版權”一直是“兵家必爭之地”,因此引發(fā)的版權侵權訴訟也不在少數,但同類案件司法訴訟賠償金額、賠償標準認定等問題也存在爭議。
同時,此類版權訴訟的背后不僅是長短視頻平臺間經濟利益的紛爭,還涉及與數字技術、著作權法相關的多種爭議。在我國大力發(fā)展數字經濟的背景下,未來視頻行業(yè)版權經濟究竟如何操作才能長遠發(fā)展,也令人深思。
同類案件判賠尺度不一引爭議
《云南蟲谷》為“騰訊視頻”自制網絡劇,著作權人為上海騰訊企鵝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于去年8月在“騰訊視頻”平臺首播。經著作權人授權,深圳騰訊計算機系統(tǒng)有限公司和騰訊云計算(西安)有限公司享有該劇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該劇開播后,騰訊公司發(fā)現抖音平臺上有大量用戶對涉案作品實施了侵權行為,于是起訴至法院,要求抖音采取有效措施刪除、過濾、攔截相關視頻,并賠償經濟損失及相關合理費用1000萬元。在案件開庭前,騰訊公司又變更訴訟請求,請求判令抖音連帶賠償其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9000萬元。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雖然抖音采取措施減少了侵權作品的數量,但侵權行為未得到有效遏制,認為抖音方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七條規(guī)定的“幫助侵權”行為,判決抖音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刪除、過濾、攔截相關視頻。判決書還顯示,酌情認定《云南蟲谷》著作權人因抖音實施的侵害信息網絡傳播行為遭受經濟利益損失平均每集網絡劇為200萬元,經濟損失總計3200萬元,同時抖音還應支付騰訊因維權支出的合理費用426931元。判決公開后,該案賠償金額受到廣泛關注。
而另一知名短視頻平臺快手也因平臺內用戶剪輯上傳《瑯琊榜》《老九門》等熱門影視劇,被享有涉案作品網絡信息傳播權的愛奇藝平臺提起侵權訴訟,最終被判賠償愛奇藝損失合計218萬余元。今年9月,杭州互聯網法院審理的騰訊訴抖音侵犯電視劇《北上廣依然相信愛情》著作權一案,騰訊最終獲賠10萬元。知識產權數據分析機構知產寶發(fā)布的《2021年視頻類案件對判賠金額產生影響的權利作品相關因素研究報告》顯示,2021年全國法院作出的可公開檢索的視頻類侵權判決共2549篇,獲賠總金額大部分集中于5萬元以下。其中電視劇類的最高獲賠金額為40集電視劇《春風十里不如你》獲賠的200萬元,即每集5萬元。
對比之下,騰訊訴抖音的判決賠償金額受到“天價”賠償的質疑。西安中院的判決書中也并未顯示單集200萬元、總計3200萬元賠償金額的具體計算標準,只表明是法院根據查明的案件事實綜合考量的損失額。
“通知-刪除”規(guī)則司法適用標準不一
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yè)管理學院法律系主任鄭寧表示,近年來,長短視頻平臺間著作權訴訟案件數量逐年增多,司法實踐中,判決標準不盡統(tǒng)一的現象也確實存在,引發(fā)學界、業(yè)界、司法實務界的熱烈討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規(guī)定,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權利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條規(guī)定,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自去年長短視頻紛爭加劇以來,關于著作權法中“通知-刪除”規(guī)則、“紅旗”規(guī)則在互聯網侵權領域的適用,以及司法實踐判決中突破法律規(guī)定的適用問題也產生不小的爭議。
目前,此類實踐和案件訴訟中,長視頻平臺往往提出短視頻平臺應采取“事先審查過濾義務”,并且通過向短視頻平臺發(fā)送“預警函”等方式,要求短視頻平臺提前過濾掉用戶可能涉嫌侵權的視頻,以此避免侵權發(fā)生。
但短視頻平臺則認為,我國現行法律規(guī)定并未給互聯網服務提供者設定超越“通知-刪除”規(guī)制之外的法律義務,且過濾、攔截措施,遠超法律規(guī)定的“通知-刪除”義務范圍,并非法定的責任承擔方式,也不符合利益平衡原則。如果通過“預警函”等方式來解決互聯網侵權問題,那么將打破現有立法以“通知-刪除”義務為核心的規(guī)則,而轉向以網絡服務提供者的過濾義務為核心的義務規(guī)則體系,“避風港”規(guī)則也將不復存在。因此互聯網服務提供者不應承擔超過法律規(guī)定之外的、不合理加大的平臺內容實質過濾和審查義務,鑒于海量的平臺用戶和創(chuàng)作內容數量,事先審查義務將為平臺增加不合理的沉重負擔。
《云南蟲谷》一案中,西安中院在判決中表示,隨著平臺經濟的高度成熟和信息技術的高速發(fā)展,“通知-刪除”規(guī)則的歷史局限性愈發(fā)明顯,現有的規(guī)則體系已經無法真正實現著作權人與平臺之間的利益保護平衡,因而必須激勵平臺使用各種技術措施對用戶上傳的內容進行管理,加強網絡平臺版權保護的注意義務,重視版權識別、屏蔽等版權保護技術的應用。
在杭州互聯網法院審理的電視劇《北上廣依然相信愛情》一案中,法院則認為侵權者是涉案視頻上傳者,而非短視頻平臺。同時,法院對平臺侵權責任進行了分析,認為作為被告的短視頻平臺沒有“事前審查過濾”的法定或約定義務,但負有避免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實施民事侵權行為的“注意義務”。
鄭寧表示,長短視頻之間的紛爭不僅涉及企業(yè)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平衡,還涉及鼓勵創(chuàng)作和促進傳播之間如何尋求平衡。她認為,從維護法治權威和穩(wěn)定性的角度來說,應堅持民法典規(guī)則,現行的“避風港”規(guī)則、“紅旗”規(guī)則處理平臺責任的基本框架不應隨意突破。
視頻行業(yè)版權經濟需要長遠發(fā)展
自去年長短視頻紛爭加劇以來,除了上述判賠標準、“通知-刪除”規(guī)則法律適用等著作權侵權問題,長短視頻之間還伴隨著不正當競爭、版權壟斷等問題。業(yè)界、學界和司法實務界也一直在探討要如何促進視頻行業(yè)版權規(guī)范發(fā)展、經濟健康長遠發(fā)展。
天津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馮博從法律角度分析認為,長短視頻之爭的案例同時涉及著作權侵權和不正當競爭兩類問題,這兩類問題是不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的是競爭,因此,應關注企業(yè)之間的經營行為會不會損害消費者福利或社會總福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對于知識產權來說,既要保護知識產權,又要防止知識產權濫用。
“現有的長短視頻侵權案件,認定長視頻平臺擁有著作權,并獲得高賠償。同時,也要關注長視頻平臺是否濫用著作權,是否構成對消費者福利的減損,比如消費者為了收看某個視頻資源就要花費更多的價格,還要被迫觀看更多的廣告,或者在購買會員前不能充分了解視頻的質量。”馮博說,實踐中,長視頻平臺擁有對作品的獨家版權(全球獨家版權)和獨家播放權(全網獨播),這種授權模式會造成長視頻平臺在制作、播放方面的優(yōu)勢地位,如果這種模式侵害了消費者的福利,比如價格高、選擇少、服務差等,就會涉嫌壟斷或不正當競爭。
馮博認為,長遠來看,為了維護視頻產業(yè)的有序競爭,應當促進長短視頻平臺之間的競爭和合作,滿足消費者的文化需求。對于視頻作品,在保護知識產權的同時,也需要采取措施防止知識產權的濫用,比如取消獨家授權模式,降低授權價格,讓消費者在更多平臺都可以收看優(yōu)秀的作品。而“促進傳播”也是著作權法所追求的價值之一。
在鄭寧看來,要促進視頻行業(yè)長遠發(fā)展,著作權監(jiān)管部門和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應當積極建立高效便捷的視頻著作權授權機制,規(guī)范作品授權使用許可費用的收費標準,讓短視頻使用者、創(chuàng)作者能夠以合理成本快速取得授權,實現權利人、傳播者、公眾、平臺各方合作共贏。
